第(3/3)页 两个警察踏入店中,问道:“你是不是曹昆?” 曹昆:“我是,你们是哪个分局的?” 两人却是不答,稍胖的警察道:“你跟我们走就知道了。” 曹昆:“理由?有拘捕令吗?” 胖警察:“现在我们怀疑,你跟一起恶性凶杀案有关,需要你配合我们接受调查。” 曹昆眉头皱得更深了些。 按照M国法律,以凶杀案为理由,的确不必出示拘捕令。 只要在48小时内,补齐法律文件即可。 曹昆看了看那两对夫妻,见他们满是仇恨地盯着自己,似乎自己真的杀了他们很重要的人。 但实际上,他都不认识这四个人。 曹昆问道:“我可以打个电话吗?” 仍是由胖警察说道:“到了警局,你会有机会打电话的。” 曹昆深深看了这两位M国警察一眼,不再说什么:“走吧。” 可能是见曹昆身上没有武器,不具备什么威胁性,也或许是其他的原因,二人并没有给他上手铐。 等曹昆关上店门后,便让他进入警车后排,由胖警察坐在旁边看住他。 见曹昆被警车带走,周边的店主又开始议论纷纷起来,还不时对着他指指点点,眼中颇为期待。 车子到了第8分局,也就是西洛杉矶分局。 曹昆被带到了一间问讯室,由带他回来的两个警察问他。 胖警察问他道:“你前天去了哪里?” 曹昆:“我需要先打一个电话。” 胖警察这时没再拒绝,取来了曹昆的手机,曹昆直接打给了福特警长。 听说曹昆被抓了,福特警长吃了一惊:“你说什么,你被第8分局的人抓了?” 不等曹昆再说什么,福特警长道:“你等着我,我这就过去,你什么都别说。” “好。”曹昆应了一声,挂了电话。 “现在,可以说了吗?”胖警察继续问。 曹昆:“虽然我的律师,让我什么都不要说,但告诉你们也无妨。 前天上午,我在家里为小萝卜特-唐尼举行了转运仪式。 之后,我便接到了罗根-弗雷克的电话。 他的女儿贝拉-弗雷克失踪了,请我帮忙寻找。 我答应了他,通过特殊的手段,找到了他的女儿,不过,那时她已经是一具尸体。 我便将她的尸体带了回来。 我说的这些,小萝卜特-唐尼和他的女朋友苏珊,以及罗根-弗雷克本人都可以作证。” 第(3/3)页